第41章初三那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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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章 初三那年
“那我們就隨便聊聊天好了,說不定聊著聊著就睡著了。”
四個人都放松地靠在椅背上,沒有一個人擔心外面的人聯系不上他們。
谷雨將頭靠在牧歌的肩上,“牧歌,說說你和季北裏小時候的事兒吧,你們不是發小麽。”
“我和他沒什麽好說的。”牧歌瞥了一眼座位前方,忿忿地說。
谷雨不依不饒,扭著他的胳膊撒嬌:“你說嘛你說嘛。”
“我一出生就認識他了,我們喝同一個牌子的奶粉,玩相同的玩具,一起光著屁股在院子裏跑,一起上幼兒園,一起上小學、初中、高中。”牧歌回憶起小時候那些事兒,嘴角快裂到耳根子了。
他頗有些無奈地說:“吃的喝的用的玩的,我都跟他一樣。你知道為什麽嗎?”
三個聽眾都屏住呼吸等他揭曉答案。
“因為我媽嫉妒他媽,哈哈哈哈,想不到吧?”牧歌說起來很輕松,並不覺得有負擔,“我從小時候就聽別人講,我媽在上學的時候是先喜歡季叔叔的,可終究是深情錯付。後來季叔叔跟梅阿姨結婚了,我媽也嫁給了身為季叔叔的好友兼鄰居的我爸。”
“從那之後,她就處處跟梅阿姨較勁,梅阿姨是小提琴家,我媽是女高音。生了崽也要處處對比,連家裏的牛奶都要跟他家訂一樣的,他有的我也都要有。”
牧歌表面上雲淡風輕,但是有心人一定能感受到他的無奈與苦澀。
他繼續說:“季叔叔堅持了自己的夢想當了一名警察,而我爸則服從家裏接管了家族生意。”
“後來發生的事情你們都知道了,其實也就是在那時候我媽才發現自己以前多麽傻,才釋懷了。但似乎對梅阿姨的成見卻更深了。”
他說的正是季北裏的爸爸去世,媽媽出走的事情。
自從那件事過後,季北裏就變了,變得脾氣古怪,我行我素。牧歌的媽媽還時常邀請他去他們家玩,做作業,給他們做好吃的小餅幹和蛋糕。
“季北裏你還記不記得你每次去我家之後,我媽還是喜歡拿我跟你比較,每次都是抱著你說你要是她的崽就好了,完了我還要挨罵,所以那段時間我真希望你別來找我玩。”牧歌笑嘻嘻的說。
“你丫還好意思說,還不是因為你又醜又笨,你媽都嫌棄你。”季北裏雙手交叉疊放在腦後,毫不留情面地損著牧歌。
“懶得搭理你,自戀狂。”牧歌咯咯地笑,也不生氣,被懟是他的生活常態。
“然後呢?難道在你們生命的前二十年裏居然沒有出現女性角色?”這才是谷雨真正關心的重點。
牧歌聽到“女性角色”一詞,臉色明顯暗了一個度,他在猶豫要不要說出來。
“什麽嘛,是不是有什麽見不得人的事情瞞著我?”谷雨見勢頭不對,立刻窮追猛打,套取關鍵信息。
“季北裏?”牧歌將話語權交給季北裏。
“說吧。”顯然這件事跟季北裏脫不了幹系,他一定是核心人物。
這讓月白心頭一緊。
牧歌仰頭調整了一個更舒適的姿勢,似乎要花很長的時間才能講完這個故事。
*
酈城一中是酈城最好的中學,有初中部和高中部,成績好的,家裏有錢的,家裏有權的,都匯集在這裏。
在外界看來,這個學校的什麽都是好的,就連裏面的女同學也比其他那些學校的漂亮幾分。
季北裏和牧歌在這裏在這裏度過了他們的整個青春期,原本一切美好,自在逍遙。
直到發生了那件事——
初三那年冬天,季北裏照例在校門口那家奶茶店裏點了一杯紅豆奶茶,耳朵裏放著音樂,等著牧歌放學。
可那天他等了很久,直到天黑了牧歌都沒出現。他打電話給牧歌也說關機了。
他不知道牧歌的舅舅那天在酒店辦生日宴,還沒放學牧歌就被媽媽開車接走了,正巧手機關機了,也就沒能告訴他。
季北裏把衛衣帽子蓋在頭上,雙手插兜,腦袋隨著耳朵裏音樂的律動搖擺,一邊走一邊踢路上的一個空啤酒瓶。
原本他也只是想丫的明天見到牧歌打爆他的狗頭,卻不想被他撞上了下一幕。
他在經過那條回家必經的胡同時,習慣性地瞟了一眼另一條分叉的小巷子,就是這好死不死的一眼,打亂了原本一個普普通通的初中生的成長軌跡。
那條用來放垃圾桶的漆黑甬道裏,此刻堆滿令人作嘔的垃圾。
城市就是這樣,一面光鮮亮麗,一面汙穢不堪,哪怕這條胡同再逼仄破舊,穿過它後就是別墅區,那裏的人過著紙醉金迷的生活。
如果說這一眼只像往常一樣看到了那些垃圾,那到沒什麽。可今夜,那堆垃圾背後還有人影扭動,看不清在做什麽,看不清是誰。
如果他當時沒有停下來查看而是調頭走了,他可能不會聽到那個女孩的呼救。
如果他沒有聽到呼救,他的人生或許還是普普通通順順利利,但那個呼救的女孩的人生又會不同。
“啊!救命!救救我!”一個顫抖、驚恐、驚喜的聲音,顯然女孩感覺到有人來了,這是她的救命稻草。
季北裏會踢足球,並且射門很準,他一腳將腳下的啤酒瓶踢了過去,瓶子撞到垃圾桶,破碎了。
“誰?”一個男人的聲音響起,被人打攪了好事,語氣自然好不到哪兒去,不過還是帶著些慌張。
於是那人提起褲子起身查看四周,發現不過是個穿著校服乳臭未幹的學生。
自然而然是不把他放在眼裏的,況且他的身後還躥出幾個為他把風的小弟。
“小子,少管閑事,快滾!”
季北裏看清了他的模樣,不過也才二十出頭,模樣並不可憎,反而生得有幾分俊俏。
讓他印象深刻的是他脖子上的紋身,打鬥的時候發現的,紋的一條小魚,季北裏當時覺得他這樣的人紋這麽小清新的圖案,很是怪異。
季北裏同時也看到了縮在角落裏整理衣服的那個女孩,也穿著校服,是酈城一中的。
女孩驚驚慌慌地跑到季北裏這邊來,看樣子是真的很害怕。
季北裏將女孩拉到身後,“這麽多人欺負一個女孩,算什麽本事?”
打架闖禍的事,季北裏和牧歌沒少幹,不過也都是小打小鬧,每次都是家長出面給他們擦屁股。
他以為這一次也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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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個人都放松地靠在椅背上,沒有一個人擔心外面的人聯系不上他們。
谷雨將頭靠在牧歌的肩上,“牧歌,說說你和季北裏小時候的事兒吧,你們不是發小麽。”
“我和他沒什麽好說的。”牧歌瞥了一眼座位前方,忿忿地說。
谷雨不依不饒,扭著他的胳膊撒嬌:“你說嘛你說嘛。”
“我一出生就認識他了,我們喝同一個牌子的奶粉,玩相同的玩具,一起光著屁股在院子裏跑,一起上幼兒園,一起上小學、初中、高中。”牧歌回憶起小時候那些事兒,嘴角快裂到耳根子了。
他頗有些無奈地說:“吃的喝的用的玩的,我都跟他一樣。你知道為什麽嗎?”
三個聽眾都屏住呼吸等他揭曉答案。
“因為我媽嫉妒他媽,哈哈哈哈,想不到吧?”牧歌說起來很輕松,並不覺得有負擔,“我從小時候就聽別人講,我媽在上學的時候是先喜歡季叔叔的,可終究是深情錯付。後來季叔叔跟梅阿姨結婚了,我媽也嫁給了身為季叔叔的好友兼鄰居的我爸。”
“從那之後,她就處處跟梅阿姨較勁,梅阿姨是小提琴家,我媽是女高音。生了崽也要處處對比,連家裏的牛奶都要跟他家訂一樣的,他有的我也都要有。”
牧歌表面上雲淡風輕,但是有心人一定能感受到他的無奈與苦澀。
他繼續說:“季叔叔堅持了自己的夢想當了一名警察,而我爸則服從家裏接管了家族生意。”
“後來發生的事情你們都知道了,其實也就是在那時候我媽才發現自己以前多麽傻,才釋懷了。但似乎對梅阿姨的成見卻更深了。”
他說的正是季北裏的爸爸去世,媽媽出走的事情。
自從那件事過後,季北裏就變了,變得脾氣古怪,我行我素。牧歌的媽媽還時常邀請他去他們家玩,做作業,給他們做好吃的小餅幹和蛋糕。
“季北裏你還記不記得你每次去我家之後,我媽還是喜歡拿我跟你比較,每次都是抱著你說你要是她的崽就好了,完了我還要挨罵,所以那段時間我真希望你別來找我玩。”牧歌笑嘻嘻的說。
“你丫還好意思說,還不是因為你又醜又笨,你媽都嫌棄你。”季北裏雙手交叉疊放在腦後,毫不留情面地損著牧歌。
“懶得搭理你,自戀狂。”牧歌咯咯地笑,也不生氣,被懟是他的生活常態。
“然後呢?難道在你們生命的前二十年裏居然沒有出現女性角色?”這才是谷雨真正關心的重點。
牧歌聽到“女性角色”一詞,臉色明顯暗了一個度,他在猶豫要不要說出來。
“什麽嘛,是不是有什麽見不得人的事情瞞著我?”谷雨見勢頭不對,立刻窮追猛打,套取關鍵信息。
“季北裏?”牧歌將話語權交給季北裏。
“說吧。”顯然這件事跟季北裏脫不了幹系,他一定是核心人物。
這讓月白心頭一緊。
牧歌仰頭調整了一個更舒適的姿勢,似乎要花很長的時間才能講完這個故事。
*
酈城一中是酈城最好的中學,有初中部和高中部,成績好的,家裏有錢的,家裏有權的,都匯集在這裏。
在外界看來,這個學校的什麽都是好的,就連裏面的女同學也比其他那些學校的漂亮幾分。
季北裏和牧歌在這裏在這裏度過了他們的整個青春期,原本一切美好,自在逍遙。
直到發生了那件事——
初三那年冬天,季北裏照例在校門口那家奶茶店裏點了一杯紅豆奶茶,耳朵裏放著音樂,等著牧歌放學。
可那天他等了很久,直到天黑了牧歌都沒出現。他打電話給牧歌也說關機了。
他不知道牧歌的舅舅那天在酒店辦生日宴,還沒放學牧歌就被媽媽開車接走了,正巧手機關機了,也就沒能告訴他。
季北裏把衛衣帽子蓋在頭上,雙手插兜,腦袋隨著耳朵裏音樂的律動搖擺,一邊走一邊踢路上的一個空啤酒瓶。
原本他也只是想丫的明天見到牧歌打爆他的狗頭,卻不想被他撞上了下一幕。
他在經過那條回家必經的胡同時,習慣性地瞟了一眼另一條分叉的小巷子,就是這好死不死的一眼,打亂了原本一個普普通通的初中生的成長軌跡。
那條用來放垃圾桶的漆黑甬道裏,此刻堆滿令人作嘔的垃圾。
城市就是這樣,一面光鮮亮麗,一面汙穢不堪,哪怕這條胡同再逼仄破舊,穿過它後就是別墅區,那裏的人過著紙醉金迷的生活。
如果說這一眼只像往常一樣看到了那些垃圾,那到沒什麽。可今夜,那堆垃圾背後還有人影扭動,看不清在做什麽,看不清是誰。
如果他當時沒有停下來查看而是調頭走了,他可能不會聽到那個女孩的呼救。
如果他沒有聽到呼救,他的人生或許還是普普通通順順利利,但那個呼救的女孩的人生又會不同。
“啊!救命!救救我!”一個顫抖、驚恐、驚喜的聲音,顯然女孩感覺到有人來了,這是她的救命稻草。
季北裏會踢足球,並且射門很準,他一腳將腳下的啤酒瓶踢了過去,瓶子撞到垃圾桶,破碎了。
“誰?”一個男人的聲音響起,被人打攪了好事,語氣自然好不到哪兒去,不過還是帶著些慌張。
於是那人提起褲子起身查看四周,發現不過是個穿著校服乳臭未幹的學生。
自然而然是不把他放在眼裏的,況且他的身後還躥出幾個為他把風的小弟。
“小子,少管閑事,快滾!”
季北裏看清了他的模樣,不過也才二十出頭,模樣並不可憎,反而生得有幾分俊俏。
讓他印象深刻的是他脖子上的紋身,打鬥的時候發現的,紋的一條小魚,季北裏當時覺得他這樣的人紋這麽小清新的圖案,很是怪異。
季北裏同時也看到了縮在角落裏整理衣服的那個女孩,也穿著校服,是酈城一中的。
女孩驚驚慌慌地跑到季北裏這邊來,看樣子是真的很害怕。
季北裏將女孩拉到身後,“這麽多人欺負一個女孩,算什麽本事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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